正式进入汛期,船舶谨慎航行|热议
5月1日至9月30日,江苏正式入汛
夏季(6—8月)气候趋势预测
降水:
(相关资料图)
预计今年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其中淮北地区较常年偏多2成以上,江淮地区和苏南地区较常年偏多1~2成。6月接近常年,部分地区偏多;7月淮北地区较常年偏多,江淮之间和苏南地区接近常年;8月全省大部地区正常略多。
全省平均降水量550~650毫米,较常年偏多,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其中淮北地区较常年偏多1~2成,江淮之间较常年偏少1~2成,苏南地区较常年偏多1~2成。(常年值:全省545.9毫米,淮北地区527.2毫米,江淮之间549.5毫米,苏南地区560.4毫米)
气温:
预计今年汛期平均气温江淮及苏南西北部较常年偏高1~2℃,其他地区偏高0~1℃。其中6月大部地区以正常略高为主;7月淮北地区接近常年,江淮之间和苏南地区较常年偏高;8月大部地区较常年偏高。(常年值:全省26.5℃,淮北26.1℃,江淮之间26.4℃,苏南地区27.2℃)
高温日数(日最高气温≥35℃)较常年同期偏多,其中淮北地区8~12天,江淮之间11~20天,苏南地区16~25天。(常年值:淮北地区7天,江淮之间10天,苏南地区16天)
台风:
预计今年夏季影响江苏的台风个数为2~3个,较常年偏多,可能有1~2个影响较重。(常年值:全年2.9个,夏季1.8个)
汛期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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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汛期?
江河、湖泊洪水在一年中明显集中体现,容易形成洪涝灾害的时期。由于各河流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和涨水季节不同,汛期的长短和时序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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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有哪些类型?
根据洪水发生的季节和成因不同,一般可分为4种汛期:
(1)夏季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伏汛期;
(2)秋季暴雨(或强连阴雨)为主产生的涨水期称为秋汛期;
(3)冬、春季河道因冰凌阻塞、解冻引起的涨水期称凌汛期;
(4)春季北方河源冰山或上游封冻冰盖融化为主产生的涨水期以及南方春夏之交进入雨季产生的涨水期称为春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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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入汛日期?
入汛日期考虑暴雨、洪水两方面因素,采用雨量和水位两个入汛指标确定。
雨量指标:以连续3日累积雨量50毫米以上雨区的覆盖面积表征。
水位指标:以入汛代表站的实测水位表征。入汛代表站是指位于防洪任务江(河)段、具有区域代表性、通常较早发生洪水的水文(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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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对船舶航行的影响
1、汛期水流紊乱,船舶操纵困难;
2、汛期水流加快,船舶容易走锚;
3、汛期水位上涨,水域水深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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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事故诱因
环境因素:水位升高,水流流速加快,原本露出水面的岸线与滩涂会被淹没在水底,而该部分水域水深不明,容易发生搁浅事故。
人为因素:汛期水位升高,水流流速加快,上水船舶为减小水流流速影响节省燃油,习惯性贪边航行,与岸线、码头、系泊船间预留安全间距偏小,易发生搁浅、碰撞事故等。
船舶因素:汛期船舶受流的挤压作用更强,船舶航行阻力增加,汛期水流流速的加大,增加了船舶机损风险,导致船舶舵机、主机失控频率增加。
事故典型案例
船舶碰撞
2017年7月9日,“T”轮在长江#72红浮附近水域靠泊过程中,因水流影响导致船位失控,与靠泊的“S”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T”轮和“S”轮船体不同程度受损,H码头部分坍塌、管线撕裂、引发火灾,并致使靠泊在H码头的“J”轮船体受损。
船舶走锚
2017年8月19日,正在长江#2黑浮至#3黑浮北侧危险品锚地锚泊的“Y”轮发生走锚,随后触碰“太危#2浮”浮筒,导致浮筒流失。
船舶搁浅
2021年8月14日,“B”轮在长江#59-#60黑浮连线北侧水域上行时因贪边航行导致搁浅,船舶自行脱浅的过程中造成螺旋桨损坏。
船舶翻沉
2021年5月29日,“ZJ”轮在苏南码头下游内档靠泊期间,受涨潮水影响,左舷卡在码头引桥下,随后左舷进水、船体翻沉。
桥梁触碰
2020年6月18日,“ZT”船队下行至南京长江大桥水域时,因当班驾驶员不熟悉桥区水文环境,为充分估计汛期水文对本船航行的影响,导致船舶触碰南京长江大桥#8孔#1红浮,随后擦碰大桥#8孔南墩。事故造成驳船“ZB”轮沉没,南京长江大桥#8桥墩不同程度受损。
海事提醒
1、船舶应按严格遵守《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规定要求,严禁冒险偏离航路或推荐航道航行,切勿贪边航行。
2、及时收集相关航行安全信息,密切关注水深、潮汐信息,掌握水位、潮高等水文信息,提前熟悉掌握航经水域通航环境变化,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3、船舶航经码头、锚地、叉河口、渡口等水域时应加强瞭望,控制船速,谨慎驾驶,船舶在航行经过弯曲航段时,要注意不正常水流,注意周围船舶的动态。
4、船舶应根据航经水域水流情况合理配载,杜绝超载。船舶在装载货物时,重心不宜过高,易滑动货物要进行绑扎,集装箱要按照要求进行系固绑扎。
5、严格按照规定申请专业引航。对长江江苏段通航环境不熟悉或者自行驾驶船舶航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进江海轮,应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
6、当船舶在经过水流流速与航道夹角较大的水域时,要谨慎驾驶,不可出角过大,避免发生船舶倒头情况。追越他船时,驾驶员要注意与被追越船保持足够横距,防止发生船吸事故。
7、在通过桥梁水域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谨慎驾驶,提前观察桥梁水域助航标志、水流水位等通航环境情况。应充分考虑水流、风等因素操纵船舶,保留足够的富余高度、富余水深,并与桥墩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
信息来源 |张家港海事
审核 |贾亚伯